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務處 通知
受文者: 全校學生、全校教職員工
副 本:
日 期:民國 111 年 9 月 16 日
文 號:高科大 學輔 字第 1110000177 號
附 件:
主 旨:申請通知--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傳愛還願助學金開放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相關事宜:
(一)申請時間:自111年9月19日至10月17日截止。
(二)申請路徑:學校首頁/校務系統/申請/學務申請作業/校內獎助學金申請/經費申請/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
(三)公告平台:
1.學校首頁/在學學生/學務服務/6.獎助學金申請之傳愛還願助學金申請。
2.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
(四)申請資格:
1.具本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之經濟弱勢在學學生〔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資格(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以下、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以下)〕。
2.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研究生應達七十五分以上、其餘學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學期不受成績限制。
5.需提供前一學期(111年2月1日至7月31日)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認證之文件。
(五)應檢附相關資料(未上傳者視同未完成申請):
1.申請自述表。
2.有關家庭經濟困難之證明文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若非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則需附戶籍謄本、前一年全戶綜合所得稅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4.前一學期校外志工服務四十小時認證之證明文件。
(六)獲獎助名單將以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在學生事務處網頁之最新消息。
二、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各校區綜合業務處第二組:
建工校區李叔桂小姐,分機51203
進修推廣處:
建工校區李叔桂小姐,分機51203
進修學院:
建工校區陳儷心小姐,分機12931
學務處 敬啟
聯絡人:湯文財
分機:25048
e-mail:0410twt@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