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

  • 2020-09-21
  • AdminAdmin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通知
 
受文者:全體教職員工生
 
日期:中華民國109年08月03日
文號:高科大學郵字第1090566號
 
主旨:109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辦須知如下,請協助轉知同學。
說明:
一、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一學年申辦一次,統一於上學期受理,審查合格後,補助金逕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
二、申請期間:自109年9月21日(星期一)至109年10月14日(星期三)截止。
三、申辦資格:具本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學生。
   (一)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二)家庭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
   (三)家庭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
      (詳細規定請參閱:本組網頁-助學措施-本助學金專區)
四、申請方式:請符合資格同學至校務行政系統詳實登錄資料後列印申請表(請簽名並切結);持申請表並備齊有效證件於申請期限內送達或郵寄至各承辦單位(請註明: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助學金)。
五、各項政府減免或補助項目大多有不能重複申領之規定,請同學務必主動了解各相關規定,擇優辦理;並依規定須切結在校享有優待期間放棄申請政府核發之其他教育補助,如有隱匿 重複請領情事,請自負法律責任。
六、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一)日間部:
1.建工綜合業務處:洪小姐 分機51205。
2.燕巢綜合業務處:鄭小姐 分機18611。
3.楠梓綜合業務處:林小姐 分機52202。
4.旗津綜合業務處:吳先生 分機25033。
5.第一綜合業務處:葉先生 分機53206。
(二)進修推廣處:
1、楠梓校區:王先生 分機22859。
2、建工校區:洪小姐 分機12827。
3、第一校區:柯小姐 分機22860。
(三)進修學院:陳小姐  分機12932。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敬啟
聯絡人:劉伊婷 3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