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生活助學金開始接受申請,請欲申請的同學於109年9月30日(星期三)17:00前線上申請及紙本繳交申請單至系辦,逾時不侯。
- 申請資格(須全符合):
-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
- 家庭應計列入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 家庭應計列入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含)以上之具有正式學籍之大專校院學生均得提出申請(新生則以入學成績排序,並由系上審核)。
- 具以下情形之一者,皆不得請領:
(2)就讀在職班、學分班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者。
- 申請人須線上檢附證明:
.家庭年所得、財產清單à請至國稅局申請(里長開立證明無效)
.成績單à學校大門口有機器可投幣申請
-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及紙本申請單(兩者都要,缺一視同缺件)
(2)紙本申請單:系網頁規章辦法→生活助學金申請表下載,導師簽名後送至系辦
學生可不限科系填選申請,經系上審核通過者為優先錄取;若該系名額已滿,可再向尚有名額的科系提出申請到期限截止。
為配合出納組及會計室核銷系統整合,申請學生務必於校務系統個人資料維護輸入台灣企銀之帳號(限用學生本人之帳號,不可用父母、兄弟姐妹、朋友之帳號)以利轉帳。
備註:本助學金核定通過者,須於學期間配合系上服務學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