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学年度第一学期传爱还愿助学金开放申请

  • 202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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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学务处 通知

附 件:

 

主 旨:申请通知--本校114学年度第一学期传爱还愿助学金开放申请

说 明:

 

一、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自114年9月22日至10月22日截止。

(二)申请方式:请至校务系统行动版线上申请(申请步骤请见附件),路径:

学校首页/在学学生/个人资讯/1.校务系统行动版/经费申请/奖助学金/传爱还愿助学金。

(三)公告平台:

1.学校首页/在学学生/奖助学金2.奖助学金申请之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

2.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四)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具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助学金资格(家庭年所得90万以下、家庭年利息所得2万以下、家庭不动产价值650万以下)〕。

2.前一学期操行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学期学业成绩研究生应达七十五分以上、其馀学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5.需提供前一学期(114年1月31日至114年7月31日)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认证之文件。

(五)应检附相关资料(未上传者视同未完成申请):

1.申请自述表(请于申请系统下载档案,填写后予系主任签名再上传)。

2.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证明或前一年度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金证明(可至校务系统查询并截图)。

3.若非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则需附户籍誊本、前一年全户综合所得税清单及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4.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认证之证明文件。

(六)核定名单将以电子邮件通知,并公告在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二、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第一校区许小姐,分机31236

建工校区卢小姐,分机51207

楠梓校区林小姐,分机52202

燕巢校区陈小姐,分机18611

旗津校区吴先生,分机25033

进修部:

建工校区叶先生,分机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