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学务处 通知
受文者: 全校学生、全校教职员工
副 本:
日 期:民国 111 年 9 月 16 日
文 号:高科大 学辅 字第 1110000177 号
附 件:
主 旨:申请通知--本校111学年度第一学期传爱还愿助学金开放申请,请查照。
说 明:
一、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自111年9月19日至10月17日截止。
(二)申请路径:学校首页/校务系统/申请/学务申请作业/校内奖助学金申请/经费申请/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
(三)公告平台:
1.学校首页/在学学生/学务服务/6.奖助学金申请之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
2.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四)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具有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或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助学金资格(家庭年所得70万以下、家庭年利息所得2万以下、家庭不动产价值650万以下)〕。
2.前一学期操行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学期学业成绩研究生应达七十五分以上、其馀学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5.需提供前一学期(111年2月1日至7月31日)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认证之文件。
(五)应检附相关资料(未上传者视同未完成申请):
1.申请自述表。
2.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3.若非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则需附户籍誊本、前一年全户综合所得税清单及全国财产税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4.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认证之证明文件。
(六)获奖助名单将以电子邮件通知,并公告在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二、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各校区综合业务处第二组:
建工校区李叔桂小姐,分机51203
进修推广处:
建工校区李叔桂小姐,分机51203
进修学院:
建工校区陈俪心小姐,分机12931
学务处 敬启
联络人:汤文财
分机:25048
e-mail:0410twt@nk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