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收入户学生、2.中低收入户学生、3.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孙子女、5.原住民学生、6.获教育部弱势助学金补助学生 、
7.家庭变故经学校核定 且具有学习护照者
二、参加方式:
1.持有学习护照并通过身分审查
2.进行本组的心理辅导/心理测验,并完成护照内的【学习历程辅导表】
3.每张【学习历程辅导表】皆须经由辅导人员核章4次,才算资料齐全,请见附件一送件说明。
4.期限内于收件网填写申请资料,并上传(已由辅导人员核章通过的)学习历程辅导表。
三、线上收件网址与日期
期间:109/06/01(一)9:00~109/06/12(五)17:00止
收件网址:https://reurl.cc/D9x415
(需登入学校信箱,此申请绑定学生学校信箱)
四、奖励项目与金额:
奖励项目 (认列:108-2学期期间之辅导纪录) |
每人次 奖励 金额 |
年度人次 |
---|---|---|
针对学习相关议题申请心理辅导或心理测验者,经2节辅导后,评估改善或成长者(完成辅导表核章),给予奖励一次。 (每人每学期至多奖励4次) |
1,000元 |
100人次 |
注:此方案只限谘辅组举办,并且由辅导人员核章才有效。 |
五、申请者应注意事项
1.为避免资料不齐全影响个人权益,请确认每张学习历程辅导表皆已由辅导人员核章4次才算完整,详细规范请见附件一送件说明。
2.期间每人限填答一次(绑定学生帐号),送件前请确认上传之资料为清晰可辨认,若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模糊难辨视,则不予采认,请确实检查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3.当年度经费有限,各补助以收件之顺序及学习表现最佳者择优办理,各项补助人次额满为止,谘辅组保有修改与变更之权利。
六、各校区承办人
校区 | 承办人 | 分机 |
建工校区 | 康维芬心理师 | 12542 |
燕巢校区 | 王俐婷心理师 | 18618 |
第一校区 | 周淑仪心理师 | 31246 |
楠梓校区 | 王俐婷心理师 | 22093 |
旗津校区 | 林孟儒心理师 | 25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