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高雄科技大学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 通知
受文者:全校教职员工生
日 期:中华民国109年9月16日
文 号:高科大学邮字第1090655号
附 件:助学金申请表、传爱还愿助学金实施要点
主 旨:本校109学年度第一学期传爱还愿助学金开放申请通知,请查照。
说 明:
一、 传爱还愿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时间:自109年9月21日至10月21日截止。
(二)缴件地点:各校区综合业务处二组及进推处学务组。
(三)公告平台:
1.学校首页/在学学生/各类申请/不分校区/奖助学金申请之传爱助学金申请。
2.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
(四)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
2.前一学期操性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学期学业成绩研究生应达七十五分以上、其馀学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5.需具有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时数认证。
(五)应检附相关资料:
1.助学金申请表。
2.缴交前一学期成绩单。
3.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正本一份(无则免)。
4.前一年(最新)全户综合所得清单正本一份(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免附)。
5.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时数证明。
(六)获奖助名单将另行公告于学生事务处网页之最新消息及寄信通知。
二、 承办单位联络方式:
各校区综合二组:
第一校区,分机53206
建工校区,分机51203
楠梓校区,分机52204
燕巢校区,分机18613
旗津校区,分机25033
进修推广处
建工校区,分机12823
楠梓校区,分机22859
学务处,分机31203
学务处 敬启
联络人:周宜臻(分机:3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