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学年度第二学期春阳助学金、传爱助学金已开放学生申请至3/13止

  •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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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校108学年度第二学期春阳助学金、传爱助学金已开放学生申请,请查照。说明:
    一、 春阳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本次春阳奖学金申请时间3月2日至3月13日截止。
(二)公告平台:学校首页/各类申请/不分校区/奖助学金申请之春阳奖学金申请。
(三)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
2.前学期操性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前学期学业成绩六十分以上,研究生应达七十分以上。
3.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4.可同时申请春阳奖学金与生活助学金,惟于审查时仅择一录取。
(四)应检附相关资料:
1.申请表。
2.缴交前学期成绩单正本一份。
3.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正本一份(无则免)。
 4.前一年全户综合所得清单正本一份。
(五)由本校奖助学金审查委员会审议,获奖名单另行公告。      
各校区综合二组:
  第一校区,分机53204
  建工校区,分机51203
  楠梓校区,分机52204
  燕巢校区,分机18613
  旗津校区,分机25033
进修推广处
  建工校区,分机12823
  楠梓校区,分机22859
学务处生辅组分机31203
 
   二、 传爱助学金申请相关事宜:
(一)本次传爱奖学金申请时间3月2日至3月13日截止。
(二)公告平台:学校首页/各类申请/不分校区/奖助学金申请之传爱奖学金申请。
(三)申请资格:
1.具本国国籍及本校正式学籍之经济弱势在学学生。
2.前一学期操性成绩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3.前一学期学业成绩研究生应达七十五分以上、其馀学制六十分以上。
4.新生第一学期不受成绩限制。
5.需具有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四十小时时数认证。
(四)应检附相关资料:
      1.申请表。
      2.缴交前学期成绩单正本一份。
      3.有关家庭经济困难之证明文件正本一份(无则免)。
      4.前一年全户综合所得清单正本一份。
5.前一学期校外志工服务时数证明。
(五)由本校奖助学金审查委员会审议,获奖名单另行公告。 
各校区综合二组:
  第一校区,分机52306
  建工校区,分机51203
  楠梓校区,分机52204
  燕巢校区,分机18613
  旗津校区,分机25033
进修推广处
  建工校区,分机12823
  楠梓校区,分机22859
学务处生辅组分机31203